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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印发通知,跨境电商相关企业最高可领500万!

本文来自:亿恩网原创

作者:武帅

2021-06-25 14:59

简介 深圳市商务局印发《〈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〉实施细则》的通知,为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提供资金支持。

2021年6月19日,深圳市商务局印发了《〈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〉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的通知,为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提供资金支持。

 

对于大家比较关心的跨境电商相关内容,小编收集了文件中与跨境电商相关的内容并进行了汇总,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。

 

1、完善跨境电商通关节点,支持通关监管场所优化服务,提升深圳跨境电商进出口能力。每年对运营较好的三家跨境电商监管场所分别给予500万元、300万元、200万元奖励。

 

图一.png

 

2、推动跨境电商专业服务发展,支持软件服务、培训教育、知识产权、财税支持、营销推广、售后服务、行业资讯、法律支持等专业服务企业发展,深化跨境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建设,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择优给予100万元奖励。

 

图二.png

 

3、加强跨境电商进口产品的质量监管,保障市民群众健康安全和消费权益,每年安排资金对相关产品检测费用予以支持

 

4、进一步建设完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,提高电子商务标准化发展水平,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。大力支持在跨境电子商务、国内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开展物流、支付、统计、供应链、诚信等方面标准研制及应用,年度资金规模不超过500万元

 

根据文件规定,本实施细则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5日。关于文件更多详细内容,卖家也可以查看文件全文:

http://commerce.sz.gov.cn/xxgk/zcfgjzcjd/zcfg/content/post_8876538.html

 

2020年12月,深圳发布了《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》,规定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最高可获得1000万的一次性奖励。而《实施细则》就是以这个文件为基础,围绕“加速发展大型电子商务平台”、“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”、“强化跨境电商发展优势”“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”及“加大政府扶持服务力度”等方面提出对应的资助或奖励项目的扶持方向和标准。

 

最近,不少卖家被行业内接二连三的坏消息搞得人心惶惶,此次《实施细则》的公布,让大家看到了政府扶持跨境电商的意志和行动,多少也为深圳的卖家加了一把劲。所以,卖家还是要继续调整好心态,准备迎接明天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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